收费标准

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;大类招生学生按统一标准收取学费,专业分流后按学分制收费标准据实结算,多退少补。学分制收费即:学年学费按专业学费(各专业标准不同)和学分学费(80元/学分)两部分计收,应交学费=专业学费+学分学费(所修学分×80元)。学费收缴采用学年初预收,学年终结算,多退少补。第一学年开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费,在学年结束时,根据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的学分学费总额,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。

序号招生大类第1学年预收学费(元/人)
1建筑类(建筑学、风景园林、城乡规划)6600
2土木类(土木工程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)6250
3水利类(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)5600
4交通运输类(交通运输、交通工程、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)5600
5机械类(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机械电子工程、车辆工程)5600
6电子信息类(通信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)5600
7管理科学与工程类(工程管理、工程造价)6250
8工商管理类(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市场营销)5600
9数学类(数学与应用数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)5600
10外国语言文学类(英语、翻译)6800
11设计学类(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)11500
12计算机类(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物联网工程)5625
13材料类(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材料物理)6250
14新闻传播学类(广播电视学、广告学)6250
二、普通本科收费标准(按学分制收费)
序号专   业专业学费(元/年)学分学费(元/学分)第1学年预收学费(元/人)
1测绘工程2850806250
2船舶与海洋工程2850806250
3轮机工程2850806250
4工程力学2850806250
5航海技术2850806250
6地质工程2850806250
7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850806250
8交通管理2300805600
9经济学2300805600
10物流管理2320805600
11旅游管理2300805600
1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200805600
13应用化学2200805600
14船舶电子电气工程2200805600
15安全工程2200805600
16知识产权2325805625
17应用统计学2325805625
18飞行器制造工程2225805625
19飞行器动力工程2225805625
20人工智能2225805625
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225805625
22环境科学与工程1225804625
23智慧交通2210805600
24飞行器设计与工程2265805625
25地理空间信息工程2890806250
三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收费标准(按学年收费)
序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(元/人·学年)
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3000
四、住宿费收费标准(按学年收费)
序号公寓类型收费标准(元/人·学年)
1科学城校区1000-1200
2南岸校区800-1200

1. 以上收费标准以重庆市发改委最终核定额为准;

2. 教材费、资料讲义费、耳机费、卧具费、军训服装费、体检费不统一收取,由学生自行在校内相应地点自愿采购。